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招生考试网 >> 全国公务员 >> 江西省 >> 文章正文
 
2009年度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问答
整理自:江西省人事厅 2008-11-6 10:51:00

一、今年招考与往年相比有哪些不同?

    今年的招考主要有两个变化,请考生特别注意:一是报名时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二是拿出专门职位招考 “三支一扶”人员。去年对“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乡镇公务员实行了加分,但最终效果不好。为此,今年专门拿出一些乡镇公务员职位招考“三支一扶”人员,不再进行加分。

    二、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0日至1990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三、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此类人员);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四、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具体见招考职位表。

    全日制普通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2009年9月底之前毕业),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能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五、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和其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

    六、报考年龄如何计算?

    本次报考年龄的计算方法如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0年11月10日(含)以前出生;

    2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七、报考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8:00至11月19日24: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http://jxpta.jxrenshi.gov.cn)。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时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表一旦提交则不能再修改。请报考人员诚信报考。

    (二)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4日24:00。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也必须上传照片,但不要进行网上缴费,按省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办理有关减免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14日。公安专业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13日。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09年1月6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网上调剂。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网上调剂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8:00至1月14日24:00。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将于2009年1月2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专业加试。入闱面试人员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公告。专业科目加试时间一般与面试时间同步进行,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凡在招考计划中注明了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则要加试,凡未注明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则不加试。

    (七)体检、考察。在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

    (八)公示、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非应届毕业生的录用工作一般应于2009年5月底前完成,应届毕业生的录用工作一般应于2009年8月底前完成。

    八、享受减免考试费用需提供什么材料?

    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

    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不要进行网上缴费,按省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办理有关减免手续。

    九、“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我省2006、2007两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招考的职位。其中2006年度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度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在报名网站下载填写《“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乡镇公务员申请表》,由本人服务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县(市、区)人事劳动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盖章。上述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十、本次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县以上机关职位和乡镇选录生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乡镇非选录生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如本人自愿,可报名参加申论考试,申论成绩仅作为志愿调剂和进入录用储存库的成绩)。考试内容见《江西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十一、本次考试有辅导教材和培训班吗?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不指定任何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面试比例和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如何确定?

    (一)确定面试比例。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规定的报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规定的报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2.5: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规定的报考比例为4:1,面试比例为2:1。

    (二)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先根据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和对应的报考比例计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计划数,再乘以这一计划数对应的面试比例,即为第一批可入闱的人数。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批可入闱人数范围内,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按此办法,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第一批无人可以入闱,全部面试人员需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5人但未达到本职位规定报考比例的职位或报考人数已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但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第一批入闱只产生一部分面试人员,不足人数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且笔试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全部面试人员都在第一批产生,无须进行调剂。

    十三、如何进行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该职位的招考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调剂结束后,由报名系统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如按本办法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的面试人数,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十四、面试前资格复审需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十五、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一)需考两科公共科目的职位。不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100分,面试成绩折算为200分,总分4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总分400分。

    (二)只考一科公共科目的职位。不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各100分,总分2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折算为200分,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总分400分。

    (三)公安机关职位中除《公安基础知识》外还需加试专业考试的职位,增加的专业加试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与加试专业成绩各50分。

    十六、体检、考察按什么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其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十七、残疾人如何报考公务员?

    残疾人只要具有正常履行招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可以报考该职位公务员。符合体检标准的残疾报考人员,将与其他人一视同仁,招录机关不得因残疾的原因而不予录用。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青海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湖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浙江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云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辽宁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陕西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吉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福建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江苏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广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河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天津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医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农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历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经济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教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管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工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法学本科
·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第三批)
·军队院校(含武警)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2008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本科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青海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甘肃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陕西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云南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贵州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四川省独立学院名单
·重庆市独立学院
·海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
·广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福建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安徽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浙江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苏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上海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吉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辽宁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内蒙古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天津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北京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截至2008年9月全国独立学院名单
·2008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成
·福建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2008年9月)
·新疆民办高校名单
·宁夏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甘肃民办高校名单
·陕西民办高校名单
·云南民办高校名单
·贵州民办普通名单
·四川民办高校名单
·重庆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海南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广西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广东民办普通高校名单